2016年滨州港引航站(筹)公开招聘急需 人才简章
根据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滨州市港航局所属事业单位滨州港引航站(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滨州港引航站(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是代表国家派出引航员,对进入滨州港域的外国籍船舶,引领其在安全区域内进出、锚泊;接受申请,对国内船舶进出滨州港域进行引航的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16年滨州港引航站(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
3、年龄50周岁以下(1966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8月25日-2016年9月13日。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bzsghjbgs@163.com,材料原件要在报名规定时间内(2016年9月13日之前)送达滨州市港航局办公室(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67号交通大厦1603房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2、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8月25日——2016年9月13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报名者应在相应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滨州市港航局办公室报名(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67号交通大厦1603房间)。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3张。
(二)资格审查
市港航局指定专人负责现场资格审核工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报名初审人员名单将在滨州市港航局网站(http://www.sdbzgh.com/)公布。
报名和资格审核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如果岗位1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1招考计划自动划入岗位2招考计划。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滨州市港航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要查阅应聘人员本人档案。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网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市港航局网站(http://www.sdbzgh.com/)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2226806,2226830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1、2016年滨州港引航站(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滨州市港航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