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滨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是为高新区各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就业服务的机构,根据有关单位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如下:
一、报名资格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12-2017年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在其他考试组织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招聘职位、数量及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滨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日—9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滨州高新区实验学校二楼报告厅(高十一路与新五路交叉口往北200米路东,小营法庭北临)。
(二)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交《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毕业生需在学信网上下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及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9月2日之前取得)、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代报考人员还需交验代报考人员的有效期内身份证。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必须在2017年9月2日前取得,在报名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须符合本简章职位一览表“专业要求”中列出的专业。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领取准考证和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在高新区网站(http://www.bzgxq.gov.cn/)公布。
(三)资格审查与现场缴费
现场资格审查由滨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随时取消应试资格,费用不退。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滨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滨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经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见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bzgxq.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主动放弃。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临场反应、综合素质以及相关专业知识。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bzgxq.gov.cn/)。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滨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bzgx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录取后,由滨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职位1、职位4派遣到区直部门工作,工资由区直承担;职位2派遣到小营街道办事处工作,工资由小营街道办事处承担;职位3派遣到青田街道办事处工作,工资由青田街道办事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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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7年滨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附件3:承诺书
滨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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