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特检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滨州特检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滨州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文字综合和车辆驾驶等岗位工作人员1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社会服务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滨州户籍或非滨州户籍在滨州常住人口;
4、年龄根据岗位需求设定,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年龄范围: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5、学历根据岗位需求设定,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①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报考);
②驾驶员大专以上学历且三年以上驾龄。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面部无缺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史。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及少年管教的;
(2)有过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记录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2种方式:
(1)网络邮箱报名、网上初审、现场提交材料。
发送报名登记表和预审时间:2017年11月15日- 11月20日,现场材料提交时间:2017年11月21日上午。
报名邮箱:bztjszp@163.com,标题:姓名+专业+拟报岗位,初审合格通过邮件告知本人。
(2)现场报名及材料审核。
现场报名及材料审核时间:2017年11月21日 上午8:30—11:30
资格初审地址:渤海七路、黄河六路路口以北100米路西 胜滨小区(西区)沿街楼 307室
2、现场提交材料或现场资格初审材料:
(1)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2)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5)户口本(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特种设备检验员证、驾驶证等)。
3、现场提交材料和资格初审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内容为:笔试和面试。
(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内容:
1、笔试:综合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按照1:2的比例(比例不足按照实有人数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占总成绩50%;
笔试、面试结束后,分岗位按分数由高到低以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考察时先按1:1比例进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笔试成绩确定递补人员,再相同的按学历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四、录取办法
(一)体检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按照有关政审程序对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等额递补。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滨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bz12365.gov.cn/)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聘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
待遇: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它事项
本简章由滨州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电话:0543-3461701
监督电话:市质监局人事科 0543-8103737
特检所纪检部门: 0543-3460389
附件:
1、 招聘岗位计划表
2、 报名登记表
3、 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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