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补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的公告
各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县级机构改革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选补部分工作人员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补计划
根据报名情况,拟选补工作人员16名,其中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名。
二、选补范围
从博兴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不含中央、省驻博单位)和镇(街道)在职在编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全额财政拨款事业人员中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中进行选补。
三、资格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8日以后出生)。从事行政许可审批及相关业务的人员和法学类、计算机类、新闻学类、文秘类专业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试用期内人员或在现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行政许可划转单位的人员除外);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
2019年4月9日--4月23日。
五、选补程序
1.报名方式。个人通过邮箱自愿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选补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经单位同意盖章后报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30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xxzwfwzx@bz.shandong.cn,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单位名称”。
2.资格审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编制进行审查。报名人员需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取消选补资格。
3.选补办法。
(1)本次选补采取面试加资格审查的方法确定拟调人选。
(2)报名人数少于选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少选补工作人员数量。
(3)办理调动手续。
选补人员名单将在博兴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呈报县编委会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有关规定,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对符合选补条件的人员共同盖章确认并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人:张全
联系电话:13906496336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