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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滨州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其前身是始建于1954年的北镇师范学校,1983年更名为滨州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滨州学院。2017年,学校成功获批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A类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党委、行政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对接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出了“顶天(对接航空业)立地(对接区域)”的发展思路,确立了建设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目标定位,制定并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围绕办好独具特色的本科教育,学校借助全国第一所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本科高校的先发优势,努力做大做强航空特色。现有4个航空类学院,航空类专业(方向)24个,拥有波音737-300飞机、塞斯纳172模拟机、CCAR-147部等教学实验实训平台35个,建有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中心;先后与山东航空公司等20家航空公司联合培养航空专门人才,已向民航业输送飞行员、机务维修、签派、管制员、空中乘务等专门人才3000余人,300余名毕业生成长为机长。学校航空特色受到了国家民航局的充分肯定、行业企业的一致认可,在国内外赢得了良好声誉,国家民航局原局长李家祥,民航英雄杨利伟等领导多次到校检查指导工作。我校航空特色已经成为全省高等教育的一张靓丽名片。
学校主动适应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着力打造民用航空、生态环境、化学化工等7大应用型专业群,应用型专业占比达到70%,初步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理、工、文、教、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相互支撑的学科专业结构布局,飞行、化工、生物技术、计算机等4个专业(群)获批立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学校拥有1个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1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基地)、5个省级(社)科普教育基地、5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基地)和26个市厅级创新平台,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通用航空运行与制造工程实验室、山东省工业污水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黄河三角洲野生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航空信息技术研发基地、山东省黄河三角洲文化研究基地、山东省安全文化研究基地等省部级创新平台在科学研究与服务社会工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积极服务社会和行业,主动对接“一带一路”“两区两圈”和“民航强国”等发展战略,制定实施《服务黄河三角洲行动计划》《服务航空业行动计划》,与山东社会科学院、滨州市政府、青岛科技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国际机场、济南机场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学校党委、行政正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抓住“黄蓝”两区开发建设、新旧动能转换和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大机遇,弘扬“自强不息、守正出奇”的学校精神,秉承“明德、砺学、日新、致远”的校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建成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初级岗位招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滨州学院网站(http://www.bz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以下所有材料请发送电子版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1)《滨州学院2019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2);
(2)《滨州学院2019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
(3)应聘人员身份证扫描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能够于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
(6)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本人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研究方向证明模板见附件4;
请将上述(1)至(7)材料,以压缩包方式发至bzxygkzp@163.com,按“2019公开招聘_应聘岗位_所学专业_姓名_毕业院校”格式命名压缩包和邮件名,例如:“2019公开招聘_教师48_航空工程_李**_山东大学”。
2.初审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在滨州学院网站人事处页面公布(http://rsc.bzu.edu.cn)。
初审结束后,对于不设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初审通过实有人数组织笔试。初审通过人员,须在笔试前规定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同时提交《滨州学院2019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纸质版。
3.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邮件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岗位笔试科目均设置一科。
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和心理学等)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所有岗位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滨州学院网站人事处页面公布(http://rsc.bzu.edu.cn)。
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领取及具体考场位置安排等事宜,通过滨州学院网站人事处页面另行通知(http://rsc.bzu.edu.cn)。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不设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邮件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教师岗位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教学方法、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理论及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本岗位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等事宜,通过滨州学院网站人事处页面另行通知(http://rsc.bzu.edu.cn)。
(四)考察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个别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网络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43-3190031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滨州学院2019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
附件3:滨州学院2019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4:研究方向证明
滨州学院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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