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博兴县京剧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博兴县京剧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博兴县京剧团,隶属于博兴县文化和旅游局。博兴县京剧团成立于1952年;博兴作为吕剧发源地、吕剧之乡,于2002年恢复、成立了博兴县吕剧团;扽腔这个地方戏曲剧种是博兴县独有的,为了很好的保护扽腔这个稀有剧种,2005年成立了博兴县扽腔剧团。三团合一,合署办公。我们本着传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深入人民群众现实生活,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京剧《焚牛记》、《炉姑传》、《管仲相齐》;吕剧《圣贤楼》、《孝子董永》、《收脚印》、《职责》、《葡萄架下》;扽腔《好亲家》、《牛老邪赔礼》、《笑笑为媒》、《孝子桥》、《廉政灶》、《扶贫风波》、《罚镇长》等,先后荣获:中国戏剧奖·小戏小品奖;全国小戏小品优秀展演奖;中国宜兴梁祝艺术节“优秀剧目奖”、中国滨州·博兴小戏节“大奖”、“金奖”;山东省新创小型戏剧剧目“优秀剧目奖”;山东省乡村题材小型文艺作品“一等奖”;滨州市“精品工程奖”等多项大奖。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博兴县京剧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博兴县京剧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具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博兴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中专)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中专)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4日-12月16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报名地点:博兴县图书馆(博城五路文化广场内)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出具《博兴县京剧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和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当时提供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县文化和旅游局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海外留学人员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身份证。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要在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相关的毕业证、学位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五、考试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持有效证件等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采取专业综合测试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等。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在本场考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根据艺术类特殊岗位对招聘人员专业水准的要求和用人单位选拔艺术表演类人员的用人标准,统一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本岗位所有考生考试成绩均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核减该岗位此次招聘计划。
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考试,确定排名。
六、考察体检
县文化和旅游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考察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xx.binzhou.gov.cn/bxrsw)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文化和旅游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要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内,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八、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xx.binzhou.gov.cn/bxrsw)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由博兴县文化和旅游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43-2399676
博兴县文化和旅游局咨询电话:0543-2395881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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