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男性,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岗位有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有特殊要求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人;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职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2020年4月10日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八路515号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0543-2115566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退役军人持退出现役证、其他相关特长证明报名(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个人姓名)。
(四)资格审查:依据应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体能测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在规定时间未到的,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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