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明县教体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东明县教育人才队伍结构,提升教育人才队伍素质,根据市委、市政府《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菏发〔2019〕5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若干意见》(东发〔2018〕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引进50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组织领导
县教体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及要求
东明县教体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数量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进步,品行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高校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所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全国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及学位证书。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毕业生的本科学历必须为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为该校建设学科;全国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必须为师范类专业。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 4 月20日以后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 4 月 20日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除外。
4.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东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东明县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电子邮件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5日18:00止,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PDF格式)发送至报考学校指定邮箱(见附件1)并以短信形式告知所报考学校联系人,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学校+报考岗位+姓名+个人电话”。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以下所有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
1. 《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在相应位置插入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要求无美颜、浅蓝色背景);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
4.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报名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的应聘人员,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初审。各招聘学校指定专人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提交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结束后,通过电话告知初审结果。
2.现场资格审查。网上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向资格审查合格并达成就业意向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事专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素养。
面试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时不允许作任何形式的自我介绍,不准透漏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同一学科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
八、体检与考察
1.按照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2. 体检结束后,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mzf.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省内师范类毕业生协议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完成(网址:http://gxjy.sdei.edu.cn/),其他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毕业后纳入县财政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毕业生待遇,被聘用人员在东明县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相关信息,按规定时间参加各个应聘环节,并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以东明县教体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主管部门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咨询电话: 0530-7228351
监督电话:0530-7211473
附件1.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附件2.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东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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