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2020年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协管员简章
按照惠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民县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惠政办字〔2020〕40号)及中共惠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为农业农村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通知》文件精神,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协管员。受惠民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委托,惠民县惠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9名村级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协管员(简称“防疫安全协管员”),派遣到各镇(街)从事防疫安全协管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孙武街道5人、何坊街道6人、麻店镇3人、胡集镇6人、魏集镇3人、清河镇4人、李庄镇5人、辛店镇7人、姜楼镇7人、石庙镇8人、淄角镇4人、大年陈镇4人、皂户李镇3人、桑落墅镇4人,共计69人。
二、工作职责
致力于从事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工作:完成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任务,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有责任心、正义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三)报名人员资格条件:
1、面向社会人员资格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30日至2002年9月30日),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学习畜牧、兽医或其他医疗卫生专业者优先录用;
2、面向惠民县现在职村级动物防疫员资格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0年9月30日至2002年9月30日),有三年以上动物防疫工作经验且工作优秀的,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初中。
(四)以下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到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患有人畜共患病和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疾病的;
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其他条件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9月21日起至9月30日止,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提交以下材料:填写好的《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2020年招录惠民县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址:惠民县文安路166号(文安路工商银行向北50米路西)
咨询电话:0543-8197068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畜牧兽医专业知识,重点测评应聘者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协管的专业水平,岗位适应能力,以及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面试结束后,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成绩相同,则后续名次顺延,如录取线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再重新组织面试,确定总成绩排名。
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根据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也可关注“惠远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查询。
六、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以镇(街道)为单位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安排加试。镇(街道)报名人员不足的,对未能优先录取且服从调剂的报考人员由高分到低分先后选择各自意愿的镇(街道),个人无满意镇(街道)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自愿放弃体检的,则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以人力资源公司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遇体检不合格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政审
按招聘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政审。
(三)公示
面试、体检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远人力资源”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公示期满后,被录用人员与惠民县惠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到用人单位试用,试用期3个月。签订合同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执行。
(二)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构成。具体标准是: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每月发放基本工资 1550 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每月发放基本工资 1550 元,岗位绩效工资每月 1000 元(根据用工单位岗位职责考核情况每半年发放)。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八、其它事项
(一)本岗位为劳务派遣形式,工作地点为各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原则实行专职制度。
(二)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惠民县惠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考试命题均委托外地有关考试机构承办,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惠民县惠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8197068
监督电话:13954337759
附件1: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惠民县防疫安全协管员招聘简章附件.doc
附件2:2020年招录惠民县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惠民县惠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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