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人数
法官助理员10人,其中:岗位代码:A 男性5名;
岗位代码:B 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报名人员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熟悉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具有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4.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岗位条件:
(1)在学历方面,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②全日制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资格;③非全日制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需通过统一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资格;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协助法官释法答疑、调查取证、组织调解、草拟法律文书、开展调研等工作以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不得招录为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在滨州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不得报考法官助理岗位;
7.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滨城区人民法院工作的,不得报考法官助理岗位;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至9月10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bm3080005@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滨城区法院+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请勿重复提交,如遇特殊情况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报名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1;注: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需提供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②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2)、③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全日制非法学类或非全日制法学类报考人员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⑤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以上材料除《报名登记表》需提供WORD版格式外,其他材料均为JPG、JPEG、PDF格式。请将原件扫描或拍照后压缩为压缩包上传至邮箱,报名人员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9月2日至9月11日12:00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立即取消资格。报名资料一经审核,不得更改。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
特别提醒:为了防止报考人员在发送邮件过程中因网络原因丢失,出现报考人员邮箱显示已发送成功,bm3080005@163.com邮箱却未接到报考邮件的情况,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9月11日12:00未接到邮箱回复的,立即拨打咨询电话联系审核人员0543-3150009。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在2021年9月11日16:00前,加入QQ通知群726919870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通知详见群文件。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进群需更改昵称备注:岗位代码+姓名+电话。
四、考试程序
考试程序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方式进行。
笔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从事法官助理岗位应具备的分析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制作司法文书等能力。笔试成绩按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面试范围资格。
考试时间、地址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和举止仪态等。面试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一) 考察
考察主要侧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职位匹配、任职回避等方面,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填写完整,并签名承诺;
2.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不含报名登记表);
3.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薄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
7.全日制非法学类、非全日制法学类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察对象在报考期间的表现,也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二)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体检通知书中公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体检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体检不合格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者,则视为认同不合格结论,不再受理复检申请。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滨州展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滨城区人民法院工作。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续签合同的,需经考核合格,方可续签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资待遇
(一)法官助理薪资标准
工资分为基础工资+绩效。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月工资3000元(包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转正后月工资3500元 (包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二)社会保险
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
(三)其他
提供工作制服、差旅费等工作保障,并保障工作人员享受法定假期等权利。被聘用人员应服从法院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
八、注意事项
(一)招聘程序中所有环节的相关通知信息均通过滨州展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zhr3080007.com)和QQ缴费群予以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和QQ缴费群公布的相关信息。
(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应聘人员自觉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和检测工作。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543-3150009 3080005 (工作日)
咨询时间:8:30-12:00 14:30-17:30
监督电话:19954330007
滨州展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