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硕博士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无棣县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滨人社办字〔2018〕1号)及《2021年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滨人社字〔2021〕2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硕博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国内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标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学位及其他条件(见附件)。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无棣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按规定到工作单位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选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选聘人员须在2021年11月22日及以前取得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11月22日及以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选聘岗位
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条件要求等见附件《2021年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硕博士岗位表》。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采取个人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面试评议、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9:00—11月24日16:00。具体报名步骤如下:
1.填报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无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di.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11月2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2.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信息确认后,应聘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2021年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硕博士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报名表》一经打印,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
3.上传有关材料。①本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报名表》彩色扫描件,有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名表》由现工作单位盖章,未就业的毕业生《报名表》由档案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盖章;②《诚信承诺书》扫描件;③本人手写的承诺按期参加面试的承诺书扫描件;④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扫描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版认证书;⑥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彩色扫描件;⑦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相关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
报名人员未于11月24日16:00前上传以上材料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不予资格审查,视为放弃报名。材料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
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应聘人员信息填报不准确、不齐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11月22日11:00—11月25日12:00
审核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一般1个工作日完成,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三)面试评议
面试采用面试评议方式进行。对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采取面谈方式进行初试,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评议公告通过无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di.gov.cn)发布,明确面试评议办法、时间、地点。面试评议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公布考察人选。具体合格分数线另行确定。
(四)考察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并审核个人档案。
考察过程对选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选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本人签字盖章的《报名表》原件和《诚信承诺书》原件;②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④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未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明;⑤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⑥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考察、体检环节出现空缺的,在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评议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按照面试评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招聘岗位为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管理办法依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同时为保持队伍的稳定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鲁人社字〔2017〕21号)文件规定,镇街事业单位受聘人员在我县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受聘人员在我县教体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无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di.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6780997(县人社局)
0543-8333838、8333836(县教体局)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中共无棣县委组织部
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棣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1:2021年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硕博士岗位表.xls
附件2:2021年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硕博士应聘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