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属学校公开调剂补充 合同制教师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根据《2016年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属学校公开调剂补充合同制教师公告》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6年8月1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二)地点: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三楼东会议室(东营,西城,胜泰路28号,胜利六中对面)。
二、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一)《2016年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属学校公开调剂补充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从高中填起)和“家庭成员情况”(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等)要填写完整。
(二)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三)笔试准考证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
(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外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已解除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二)本人应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应于2016年8月12日下午17:00前到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人事科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按照省有关规定,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
(四)资格审查现场不提供打印服务,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遗失的考生,可于2016年8月11日8:00—17:00,登陆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五)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通知书领取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公告信息。
联系电话:8711238
附件:2016年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属学校公开调剂补充合同制教师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