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直单位第三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东人社字〔2013〕229号及东人社字〔2014〕386号文件精神,为适应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共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8名。具体岗位名称、工作内容及数量见《2016年市直单位第三批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二、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我市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登记失业就业困难人员:1.大龄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2.城乡零就业家庭成员;3.毕业半年后仍未实现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6.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7.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8.随军随调家属;9.刑释解教人员;10.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二)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市直单位第三批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结合岗位要求及工作特点,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随军随调家属及特别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17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东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5号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黄河路153号)。
(二)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2016年市直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登录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需粘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报考岗位”时,要按照《2016年市直单位第三批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上的“单位”+“岗位名称”的方式填写。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其他就业困难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要求的还要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为便于掌握情况,更好的进行针对性岗位援助,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一份。
《就业创业证》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并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审查以系统登记信息为准)。证件办理机构联系电话见附表。
四、资格审查
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各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作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通知。
五、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发放标准(不得低于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六、其他
具体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确定,另行通知。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山东公共招聘网”(http://www.ggzp.sdhrss.gov.cn/)及“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dylss.dongying.gov.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此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8086957 8086892
附件:1.2016年市直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 2016年市直单位第三批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