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利津县招聘派遣制人员10人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部分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供电所营业辅助:10人(男2人,女8人),中专及以上学历,财会、计算机、市场营销、电气类相关专业。
二、专业说明
1、财会类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企业财会、专业会计、税务、会计电算化等专业。
2、计算机类专业:计算机、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通信、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网络安全等专业。
3、市场营销类专业:市场营销、市场学、营销管理等专业。
4、电气类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输电线路工程、高压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力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电力工程、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输电线路工程、供用电技术方向等专业。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2.男性一般18-25周岁,女性一般18-25周岁,未婚。
3.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如恐高症、色盲、心脏病等)。
4.未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已解除或终止。
(二)招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通缉在案未撤销者;打架斗殴、酒驾入刑等违法行为者;
2.被判缓刑,缓刑考验期未满者;
3.经体检不适合从事相应岗位工作者;
4.酗酒、吸毒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5.不具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者;
6.亏空、拖欠公款尚未清偿者;在银行等有不良征信者;拖欠私款事实清楚,被法院执行者;
7.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者;
8.有欺骗、隐瞒行为者;
9.法律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7日— 6月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利津县金凤凰大厦一楼西厅77号窗口。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交《社会招聘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报名表上贴1张,另附3张,背面注明姓名)。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应届中专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种证件须提供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缴纳报名及考务费40元(农村贫困家庭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和低保家庭人员免缴)。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联系不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六、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培训后正式上岗,具体工作地点需服从单位安排。
用工形式采用社会化用工方式,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工资1600元/月,绩效工资300元/月。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咨询电话:0546—5687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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