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海河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市编办批准的2017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情况,结合工作需要,东营市海河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幼儿教师,9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政治思想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幼儿,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品德优秀,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教师职业道德。
(二)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专业要求
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学)专业,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2日8: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
东营市海河幼儿园会议室。
(三)报名提供材料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2017年东营市海河幼儿园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可以从东营市海河幼儿园网站下载),同时提交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审查合格人员由办公室人员电话通知。如弄虚作假,一经核实,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面试由答辩、试讲、专业技能测试三部分组成,分别按照30%、30%、4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
1.答辩(30分):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3分钟。
2.试讲(30分):抽签确定试讲内容,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
3.专业技能测试(40分):包括钢琴弹奏、舞蹈、声乐、美术,具体要求如下:
(1)钢琴弹奏(10分):自备曲目,现场弹奏,时间限定在3分钟之内;
(2)舞蹈(10分):自备作品、伴奏及服装等,时间限定在3分钟以内;
(3)声乐(10分):自备歌曲,现场清唱,时间限制在2分钟之内;
(4)美术(10分):现场统一准备纸及彩笔,其他项目完成后统一组织,限定时间在8分钟内完成一幅规定主题的绘画作品。
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招聘岗位中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取得本科学历者,在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分;具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五、考试时间及其它要求
(一)考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上午;
(二)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于考试当天上午8:00前准时到东营市海河幼儿园备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考试结束后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考试成绩。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须提供由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七、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营市海河幼儿园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期满考核合格的2590元/月,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东营市海河幼儿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8338527
东营市海河幼儿园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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