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利津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公益性岗位共计22个,招聘人数、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利津县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未办理就业困难认定登记的需到所在乡镇街道人社所办理);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除特殊岗位特别要求外,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后出生),能够适应工作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校学生;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3、2019年应届毕业生(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员除外)和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人员;4、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期满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 11月12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利津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3室(利一路111号金凤凰大厦)。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交《利津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利津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和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上贴1张,另附1张,背面注明姓名)。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就业报到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缴纳报名及考务费40 元(农村贫困家庭人员、特困大学生和低保家庭人员免缴)。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资格。
报名结束后,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整个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到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9年11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考试通知书。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地点详见考试通知书或另行通知。
五、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上岗,合同期限为2年,按《利津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利人社发【2015】22号)进行考核管理。
工资报酬2000元/月,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其它未尽事宜,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5623465、5621826
附件1.2019年利津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计.xls
附件2.2019年利津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
利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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