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消防安全保卫、应急救援工作,东营市垦利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招收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战斗员岗位6名,通讯员岗位2名,驾驶员岗位2名。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无违反犯罪记录,无纹身,热爱消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服从管理。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身高160cm以上,体检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
(三)年龄为18--25周岁,消防车驾驶员年龄可放宽至30岁。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以上文化程度。
(四)有运动特长、有驾驶(B2以上驾驶证)、维修等技术专长或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通讯员应熟练掌握相关的计算机应用程序。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受过收容教育、行政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员工作的。
二、工作岗位及任务
1.本次招聘人员属于政府专职消防员,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战斗员和驾驶员岗位主要与消防指战员共同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通讯员主要从事起草行政公文、会议纪要、工作报告,信息报送,消防监督等工作。
2.工作岗位:实习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定岗。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核、体检、确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至3月25日。
报名方式:报名者请将简历发送到dyzhangyi1970@163.com,并注明报考岗位、姓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资料:本人学习工作简历、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退伍士兵需提供《退伍证》。
(二)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递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具体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没有接到通知的为简历筛选不合格,不再另行通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体能测试
招录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测试。体能测试为1000米跑、10米折返跑、单杠引体向上。
(五)政治审核
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考核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并对招录对象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主要经历、现实表现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了解。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毕业证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3张;
4.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根据队伍要求,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为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两对半、胸透、心电图、HIV、梅毒检查等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每月8天休假,已婚人员周末可适当调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战斗员及通讯员岗位工资4400元(基本工资3700元+高危补助700元),驾驶员每月增加700元岗位补助,人员工资包含社会保险。月工资每年增加100元(在其他消防站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一并计入工作年限;退伍士兵试用期满后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服役年限套改相应等级工资)。
3.提供食宿,被装由用人单位按标准配发。
4.在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检。
5.政治待遇。政治上积极进步,工作表现优异,符合入党(团)条件的可发展加入党(团)组织。
6.人事管理实行派遣制。录用人员与东营众邦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内容包括派遣合同期限和解聘合同的条件;岗位职责;双方的权利义务;工资福利待遇;派遣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内容。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需主动出示“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登记测量体温。对不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影响考试秩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本简章由东营众邦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0546-7019070
东营众邦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