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中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结合医院工作需要,河口区中医院公开向社会招聘派遣制护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心理健康,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2护理专科或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3.不能应聘人员: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具体招聘护理岗位2人.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2021年8月25日17点
2.报名方式及地点:疫情期间,采取扫码方式报名。
3.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齐全、不准确等影响报名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试方式及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
(一)考试方式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操作;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专业技能操作占总成绩的60%。
(二)面试、护理技能
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操作测评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需持身份证、毕业证、护士证。具体时间以报名电话通知(注:报名时电话务必写正确)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体检,体检合格者录用,试用期三个月,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享受我院劳务派遣人员护士待遇。
六、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用人单位为东营銘石劳务有限公司,用工单位为河口区中医院。所聘人员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七、其他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不接收2021年7月以来,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报名。科学佩戴一次性口罩、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48小时内有效核酸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并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考试将分批次、分时间段安排进行,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报名信息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