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胜坨镇2022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补充公告(第三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东营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胜坨镇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数量及类型
本次共计开发10个岗位,人员需求10人。
二、安置对象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三、招聘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岗位名称及职责
招聘岗位及职责详见附件1《垦利区胜坨镇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民主评议及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镇政府成立由副书记任组长,分管人社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各社区主任、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监督指导小组,对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25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到胜坨镇人社所一楼大厅进行报名。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民主评议
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所在的社区对其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三)公示
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报经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在安置对象所在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区级审批备案
社区公示无异议的,报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或备案。
(五)培训上岗
经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或备案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签订,并于当月按要求将岗位、人员等信息录入山东省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后组织上岗。
六、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上级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为: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由垦利区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胜坨镇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专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2064360
胜坨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附件:垦利区胜坨镇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