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在医院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河口区中医院公开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心理健康,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2相关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毕业生。
3.不能应聘人员: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详见《2022年河口区中医院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3日18点
2.报名方式: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采取网络扫码方式报名。
3.报名须知: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齐全、不准确等影响报名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试方式及总成绩计算
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
1.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综合素质答辩等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为8月4日15点,考试时需持身份证、48小时内纸质版核酸阴性证明。考试当日请14点30前入院,在导医台处进行疫情防控相关资料审查,审查合格后由相关人员告知考试地点。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体检,体检合格者录用,试用期三个月,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享受我院劳务派遣人员待遇。
六、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用人单位为东营铭石劳务有限公司,用工单位为河口区中医院。所聘人员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七、其他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不接收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考前7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10天者;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应试人员;考试当天“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不具备参考条件的应试人员。
(二)科学佩戴一次性口罩、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48小时内有效核酸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不超过37.3℃)。并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考试将分批次、分时间段安排进行,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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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河口区中医院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