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目测须知
一、报名程序
(一)所有报考临邑县公安局治安巡逻大队的人员均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目测。
(二)报考人员按《2015年临邑县公安局治安巡逻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
(三)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报名后,携带身份证、《目测审核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未参加现场目测的,视为放弃,一律不予网上审核。
二、现场目测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11日-11月12日
工作时间:上午9︰00 - 11︰30;下午2︰30 - 5︰00
地点:临邑县人社局南楼一楼大厅(永兴大街266号)
三、现场目测内容及相关要求
现场目测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独立完成,测试项目包括辨色力、外观体形及肢体功能、纵跳摸高。
辨色力、外观体形及肢体功能等测试项目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纵跳摸高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男子等于或高于265厘米,女子等于或高于230厘米。以上项目有任意一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因技术条件限制,现场目测不对报考人员视力进行检测。报考人员应熟知视力等方面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报考,对因自身条件受限而坚持报考,在资格复审及体检等程序中取消资格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4-4431280
临邑县公安局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