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政府办公室等四部门考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更好的促进工作开展,依据《禹城市市直部门考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禹人社【2018】17号)的规定,根据有关单位实际需求,现面向禹城市在职在编人员公开考选16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身体健康。
(二)市直部门新参加工作人员工作满1年,新录用乡镇公务员乡镇工作满5年,新招聘乡镇事业人员乡镇工作满3年(计算时间均截至2018年8月31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任职回避规定及考选职位(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选: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选办法
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考选,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选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100分,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其他单位工作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选,面试成绩100分。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时间:6月19日--6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禹城市人社局二楼干部科。
具体办法和要求:
1.个人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登录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hengshi.gov.cn/)下载《禹城市政府办公室等四部门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一份《禹城市政府办公室等四部门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审查所需的全部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
对应试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考选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应试人员,须按应试职位(岗位)条件,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禹城市政府办公室等四部门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考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笔试方式及内容按考选单位相关要求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报考政府办公室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名单。考选工作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选单位应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选职位(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情况于考察结束后三日内报禹城市市委组织部、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办理调配手续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市人社局按照考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录(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经考选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调配工作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办理调配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对因未形成有效竞争而核减或取消的职位(岗位),确属工作需要急需工作人员的,经市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集体研究通过,可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选派,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配手续。
三、纪律要求
禹城市市直部门干部考选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干部考选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令4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由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534-7365928
中共禹城市委组织部
禹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