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德城区公开引进专职“双招双引”人才简章
为适应新形势下“双招双引”工作需要,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成效,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集中公开引进5名专职“双招双引”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六)应具有1年以上“双招双引”工作经历,能够适应经常出差或长期驻外招商(有一定“招引”成果的优先考虑)。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2日9:00—9月21日16:00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包括复印件)、《德城区引进专职“双招双引”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3张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全日制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以及证明招引经历的有关材料,到德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德城区新湖南路53号区人社局四楼多功能会议室)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区有关单位组成联合审核组,现场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现场解释政策、说明理由。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招引经历的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产业分析、经济形势研判、商务礼仪、谈判技巧、市情区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组织领导、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现场应变、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及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如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招引工作成果(经历)、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考察组采取多种方式,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政治品质、思想品德、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深入考察。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招聘方负责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聘用及待遇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区人社局发放《德城区专职“双招双引”人才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双招双引”人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德城区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进行转正定级,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德城区公开引进专职“双招双引”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咨询电话:0534—2671798;0534—2671738
德城区公开引进专职“双招双引”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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