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中医院2020年第二次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前期医院招聘情况,经研究决定,我院第二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42人(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有5年临床工作经验并具有执业医师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2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10月12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取得。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本次招聘中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8年、2019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电子邮箱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上午8:00至10月26日下午18:00。
3、资格审查: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
4、网上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平原县中医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http://www.sdpyzyy.com)
(2)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资格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
(3)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5、注意事项:
(1)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平原县中医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不得代报代填。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3)填写完毕后,须将《平原县中医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报名应提供材料的原件扫描后打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招聘邮箱:pyxzyy@sohu.com;邮件主题注明“招聘报名(岗位代码:xxx,姓名:xxx)”。
对最终确定招聘的A类岗位,按报名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B类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当前人才存量少的岗位(紧缺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医院组织人员对所有报名人员的政治条件、身份、年龄、学历和学位等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招聘,经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四、岗位笔试
A类岗位笔试:A类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不再进行笔试。
B类岗位笔试:
1、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待笔试时间确定后,将提前在平原县中医院官网以及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根据岗位类别的不同分别命题,各类均考一科。
3、考试内容为一套试卷,考试时限60分钟,满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五、岗位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公告通知。
2、面试采取通用能力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工作所必须的基本能力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每人限时10分钟,面试成绩在每个场次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
六、总成绩汇总公示
A类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和城乡社区工作者、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B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和城乡社区工作者、学历层次高者、笔试成绩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七、考察和体检
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提交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交材料时间另行公告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一)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二)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平原县中医院网站以及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
九、其它
本次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平原县中医院官网及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联系人:辛老师
咨询电话:0534—8218996
邮箱:pyxzyy@sohu.com
平原县中医院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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