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聘简章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夏津县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工作方案》和《夏津县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动物防疫专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5名。
(二)村级动物防疫员20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夏津县常住户口,父母双方或夫妻一方户籍在夏津的非夏津县户籍人员;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应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以下人员可以报考: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
(二)村级动物防疫员
村级动物防疫员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原则上不能超过45周岁,专业技术过硬、基层经验丰富的可以放宽到50周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撤销的;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4.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1月26日(不包括周六周日)
(二)报名地点:夏津县银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夏津龙青宾馆二楼201室、203室),电话:0534--2191558
(三)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名摁手印。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和索引页)等原件及复印件(所需证件复印件均为2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出现特殊情况考试方式需要变化时及时在夏津县银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以下简称公司公众号)通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动物防疫相关知识(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笔试试题相同)。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100元。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公司公众号及时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达到规定的比例,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公司公众号及时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每人200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分别面试,报考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没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考生可自愿参加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面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和公司公众号公布。
(三)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公司公众号公示。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相同者,采取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一)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司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采取劳务派遣形式,拟聘用人员与夏津县银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县畜牧兽医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合同。
所聘人员工作地点为夏津县县域内,所聘人员由县畜牧兽医部门管理。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资待遇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管理,详细标准结合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工作任务、工作量等具体确定,原则上不低于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水平,并及时缴纳五险。
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待遇按照上级要求不低于德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并及时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
八、考试组织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夏津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委托夏津县银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对招聘范围条件、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全部公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夏津县银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夏津县银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4--219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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