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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公务员考试
2020年德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0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20-12-02      来源:得人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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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州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德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委托德州德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60名,其中,男辅警125名,女辅警35名,具体职位及招聘计划详见《2020年德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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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1994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出生),表现优秀有一定特长的退役军人或本科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四)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表现优秀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含同等)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七)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以及经我市公安机关确认辅警身份的;


  10.曾从事留置看护工作,期间被解除劳动关系或者退回相关单位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初审、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先详细阅读本简章,明确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10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入口:https://www.wjx.top/jq/99134438.aspx。也可登陆得人招聘网(http://www.drjyw.com),或通过「得人网」微信公众号填报。报名人员登录指定报名入口,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考试录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经网上初审后,依据应聘条件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隐瞒从事公安机关工作经历及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11日下午17: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德州市三八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东首得人招聘网;


  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索引页、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德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德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各一式一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需一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5.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时间之后);


  6.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凭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开具,开具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时间之后);


  7.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4张;


  8.退役军人提交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10.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4)。持非绿码的,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务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按每人40元的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由德州德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资格审查现场收取;面试考务费另行确定。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公安机关根据职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1.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面试范围。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职位工作所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职位匹配度、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职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符合优先条件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三)体能测评


  面试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体能测评公告在得人招聘网站予以公布。


  测评项目: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5)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合格者进入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环节。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6)。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


  进入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在德州民生警务平台和得人招聘网予以公布。


  (一)体检


  体检前,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应聘。


  (二)考察和政治考核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关要求进行,对考察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三)人员递补


  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评结果一年内有效。对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聘用资格,以及聘用后一年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的招聘名额空缺,可从本次同招聘岗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人选。


  六、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辅警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德州德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德州市公安局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在职人员拟聘用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公示期期满后一个月内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放试用期薪酬,期间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工作,培训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新聘用人员工资薪酬4300元/月左右(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执勤期间单位提供食宿和制式服装。


  本简章由德州市公安局、德州德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4-2636200  2636031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1.《2020年德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德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德州市公安局警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附件5.《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附件6.《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


  附件7.网上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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