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团县委书记公告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安排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共青团平原县委书记1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类、医疗卫生类、改企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标准条件,突出政治标准,注重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主要包括:
1、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1990年1月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正科级(含二级主任科员)或任副科级(含三、四级主任科员)满2年。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3、尚在试用期内或者提拔任职不满1年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干部人事档案存在问题影响任用的。
6、干部管理权限不在我市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
三、方法步骤
(一)个人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后,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报名登记表》、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评价意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负责人双签字)、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纸质版相关报名材料,均一式2份,面试前资格复审用),以上报名材料均扫描成PDF格式,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考生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发送至邮箱pyxwzzbgbk@dz.shandong.cn)。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发送报名材料或发送报名材料不齐全、反馈后不能补充完善的,视为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填写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处理。
2、报名时间:2022年2月25日至3月4日。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收到报考人员发送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后,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反馈初审结果。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一并说明理由。
(三)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测试
1、测试内容。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权重30%)。
2、测试时间和地点。初定3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5:1的比例依次确定。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登记表》、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评价意见、任职文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落编手续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选拔岗位的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权重60%)。
4、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成绩在本场面试面谈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五)组织考察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进入考察环节,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发展潜力等,满分为100分(权重10%)。
考察实行量化计分,主要采取民主测评、德的专项测评和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个人品行、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考察。
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量化得分分别按照30%、60%、10%加权计算最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公示和任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确定拟选调人员,并面向社会和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四、其他
公开选调团县委书记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对发现并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公平公正。
本公告解释权归中共平原县委组织部。
政策咨询电话:
0534—4218890
受理举报电话:
0534—4217111,4218892,15610712380
中共平原县委组织部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