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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德州禹城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招聘62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24-01-15      来源:禹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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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禹城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已在各县(市、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一律不得应聘本县(市、区)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我市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应聘我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定向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我市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我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月。
 
  二、招聘岗位
 
  禹城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德州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发布市直事业单位和参加同步笔试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统一组织报名、统一组织笔试;报名政策咨询、资格审核、面试等工作由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分别组织。笔试后,禹城市人社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组织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工作。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9:00— 1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hrss.yuchengshi.gov.cn,下同),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1月2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禹城市人社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1月2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3月5日9:00—3月10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4年3月1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资格审查
 
  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形式。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3、面试费每人70元。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心理素质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三)高分先选
 
  应聘合并类岗位的人员,通过考察、体检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规定的具体招聘单位,高分先选过程中因弃权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暂缓体检的女性考察体检人选参加高分先选。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结束后,合格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部分单位新进人员,属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相关岗位已在附件备注栏中注明。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禹城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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