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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菏泽学院位于著名的中国牡丹之都、书画之乡、戏曲之乡、武术之乡、民间艺术之乡——山东省菏泽市,具有浓厚的文化底蕴和深厚的历史积淀,为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建校60多年来,共向社会输送了12万余名合格毕业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占地1506亩,建筑面积59.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466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77.03万余册、电子图书117万余种,期刊2200余种。现有本科专业53个,涵盖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农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面向25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伴随着中国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的步伐,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层次逐步提升,作为鲁西南文化传播中心、现代科技创新基地、培养高素质人才摇篮的作用更加明显。菏泽学院必将成为花城菏泽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成为京九线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2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1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5.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菏泽学院网站(http://heze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邮寄简历材料、发送电子邮件、现场报名等形式提出应聘申请,并填写《菏泽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专业+学历+毕业学校+姓名”。
邮寄简历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大学路2269号菏泽学院人事处;
电子邮箱:rscwq@163.com;
现场报名地点:菏泽学院综合办公楼713室。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1)《菏泽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5)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组织,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占60%,答辩占40%。专家现场打分,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人员成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能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调阅档案、函调证明、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0-5525744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菏泽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菏泽学院
2015年5月26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
附件2菏泽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