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曹县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公告
根据《2016年曹县公开招聘县直、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等额进行,考察不合格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规定,现将曹县县直事业拟递补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公告如下:
1、曹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职位1629052601号考生弃权,递补1629050115号考生;
2、县直事业综合管理A职位1629052715、1629052803号考生弃权,递补1629050707、1629050529号考生;
3、县直事业综合管理B职位1629053219号考生弃权,递补1629053506号考生;
4、县直事业综合管理C职位1629051825号弃权,递补1629055008号考生;
5、县直事业综合管理D职位1629051413、1629054306号考生弃权,递补1629054104、1629051804号考生。
咨询电话:0530-3398033
曹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