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菏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53号)精神,按照全市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现将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应、往届大中专院校(包括全日制、成人、自考)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5年8月3日以后出生);
(五)应获得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
(六)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七)教师资格证中任教学科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或相近;
(八)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
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15年底前退出现役并且符合我市兵役机关接收安置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经市、县(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招聘岗位中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具体调整办法由市和各县(区)制定。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同级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教育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笔试试卷由市教育局负责命制,笔试的组织、阅卷、成绩统计、成绩发布及面试的组织和实施,县(区)学校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市直学校由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3日9:00-8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8月4日9:00-8月7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hzjy.com.cn/(菏泽教育信息网)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审查时间:2016年8月3日9:00-8月7日16:00
市及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部门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8月4日9:00-8月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菏泽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网上缴费须使用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联卡支付,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8月7日16:00前及时与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30-5333168)。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8月12日-8月16日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笔试共两科,其中教育公共知识40元,学科专业知识40元,共计8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于2016年8月7日(9:00-11:30,14:30-17:00)到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市中华路1188号)人事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四)资格审查
市、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选派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拍照,并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材料包括:
1.笔试准考证、《201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本人签字的《201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2);
2.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
上述材料中2、3、4、5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另须提交1寸彩色与《201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的免冠照片2张。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政方针、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为百分制,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为百分制,占笔试成绩的70%。笔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分别由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笔试时间:2016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市及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相应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其中,招聘岗位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统一为28人,1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分别在菏泽市教育信息网和各县(区)教育网站上公布。
面试由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分别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市直学校,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县(区)学校。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一般采取说课、试讲或模拟讲课等方式进行,除此之外,音、体、美学科还将采取技能展示的方式。面试具体方案由市及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并发布。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菏泽教育信息网和各县(区)教育网站。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由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由市及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分别在菏泽市教育信息网和各县(区)教育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有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报考职位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分别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其资格条件。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由市和各县(区)分别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放弃情况的,按照报考职位依次递补。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公示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菏泽市教育信息网、菏泽人事考试网及各县(区)教育、人社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及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分别报市、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其他
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
1.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菏泽教育信息网(www.hzjy.com.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请到附件3中查询。
3.政策咨询电话:0530-5333168。
附件:1. 2016年菏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
菏泽市教育局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