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菏泽牡丹区中医医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7人简章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截至2017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
3.对本专业岗位药物过敏者不能聘用;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取得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年龄到40周岁(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区外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交本人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招聘岗位、数额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数额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注:医学类临床相关专业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取得规培合格证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上述两类人员不受本次招聘岗位及数额限制。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牡丹区中医医院人事科。
(详细地址:菏泽市牡丹区解放南街506号牡丹区中医医院院内行政办公区二楼)。
3.报名方式:应聘者持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现场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表见附件2.
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理论考试+面试,据理论考试成绩,分岗位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实行百分制计分,理论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成绩计算时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总成绩,结合招聘岗位计划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相关待遇按照医院规定同工同酬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菏泽市牡丹区中医医院”公众号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以免影响报考。
关注方式:在“微信”中点击“添加朋友”,然后再点击公众号,搜索“菏泽市牡丹区中医医院”,点击关注,然后点击“招聘信息”进行查看。
联系电话:0530—5587578
附件1:牡丹区中医医院2017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菏泽市牡丹区中医医院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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