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菏泽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按照《中共菏泽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菏发〔2016〕19号)、《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菏发〔2018〕15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中共菏泽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须于2019年7月之前取得博士学位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3.身体健康,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要求。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中共菏泽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1)网络报名。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填写《菏泽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岗位相应邮箱(见附件1),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电话”。网络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8年11月11日17:00截止。
(2)现场报名。拟于11月下旬在北京举行菏泽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双选会,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关注菏泽人事考试网(www.hzrsks.gov.cn)或通过报名电话咨询,现场报名人员应聘时一并带齐《菏泽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及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初审结果。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职务、获得荣誉的相关文件、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交身份证、资格证、聘任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70分为合格线。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1.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合格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以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菏泽人事考试网(www.hzrsks.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共菏泽市委办公室、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菏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监督电话: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0530-5310227
附件1.中共菏泽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菏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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