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修订〈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的通知》(菏发〔2019〕5号)和《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曹发〔2018〕2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加强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才队伍建设,经曹县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引进岗位
详见附件1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招聘人员须于2019年7月之前高校毕业,满足一下条件之一:取得博士学位;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取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5、通过在职学习、自考、委培(定向)等获取学历学位的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凡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聘用、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四、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办法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进行。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25日止,报考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将个人简历和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cxrsks@163.com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电话”。网络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入面试范围。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考生,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体检
1、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各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职位拟聘用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招聘小组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
2、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监督检查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本招聘公告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3398033
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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