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菏泽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中共菏泽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菏发〔2016〕19号)文件和公立医院改革精神,根据工作需要,菏泽市部分市直公立医院面向社会招聘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菏泽市范围内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及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通过在职学习、自考、委培(定向)等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5.除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岗位有关要求。
6.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公告调整,并负责解释。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菏泽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填写《菏泽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岗位相应邮箱(见附件1),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电话”。
(2)现场报名。拟于9月底(预计于27日-29日期间)参加菏泽市在四川大学举办的人才双选会活动,现场接受报名,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关注灯塔-菏泽党建网(www.hezedj.gov.cn)或通过报名电话咨询。现场报名人员一并带齐《菏泽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初审结果。
在四川大学举行人才双选会期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职务、获得荣誉的相关文件、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交身份证、资格证、聘任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70分为合格线。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各招聘单位具体通知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1.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合格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可以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菏泽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hzswsjkw.heze.gov.cn)或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530-5316061
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
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推荐访问国家事业单位网山东页面(http://www.chinasydw.org/shandong/),招聘信息更全面、更方便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