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菏泽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菏泽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菏泽市妇女儿童医院)始建于1951年4月,位于开发区广州路399号,占地120亩,规划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设置床位1000张,一期现已投入使用,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开设床位200张。现有干部职工300人,是一所以妇女儿童保健、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急危重症儿童救治为主的三级专科医院,设有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和妇女保健部三大部,肩负着全市妇女儿童保健及疾病救治的培训与指导工作。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为我院的特设专业,设有产前筛查中心、产前诊断中心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等。我院是省卫生健康委批准的全市唯一一家产前诊断中心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2019年3月我院成为菏泽市唯一一家入选第一批国家分娩镇痛试点医院的市级医院。
为保证单位人才储备与医院学科建设工作协调发展,满足当前医疗救治和妇幼保健工作的需求,结合目前业务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3人,纳入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菏泽市范围内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及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5.除以上条件外,应聘儿科岗位者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应聘其它岗位同等条件下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优先。
6.按照国家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应聘护理岗位上岗的,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19年底以前退出现役并到我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的,可以应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 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2020年菏泽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凡有意应聘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进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填写《2020年菏泽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将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扫描版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及材料的扫描版(详见“现场资格审查”部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hzsfyzp@163.com,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电话”。
网络报名时间:自2020年5月11日12:00至2020年5月24日24:00截止。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2.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到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职务、获得荣誉的相关文件、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交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同意应聘介绍信;应聘儿科岗位者还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和退役军人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招考职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急需紧缺岗位1:2)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计划视情况公告调整。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 笔试和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参与笔试的考生需每人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现场收取;参与面试的考生需每人交纳70元考务费,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现场收取。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可按照实有达到笔试分数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施。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 体检与考察
1.面试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以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2.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可以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 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官方网站(http://www.hezefy.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面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也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0-5538065;地址:菏泽市广州路399号
监督电话:0530-5316061;地址:菏泽市中华路1528号
附件1.2020年菏泽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0年菏泽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菏泽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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