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菏泽市定陶区人民医院(菏泽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医疗技术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文件精神,报请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学位条件;
5、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菏泽市定陶区卫健系统在编及备案制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5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址:菏泽市定陶区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第一会议室。
3、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4、现场信息确认:
报名人员必须由本人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并采集个人基本信息。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菏泽市定陶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打印版)、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5张及本人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如护士资格证书等)。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上证件和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本人带回,复印件留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急需紧缺岗位经区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开考比例。
5、注意事项
(1)凡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须交考务费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可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笔试和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必须一致,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
(3)报名时须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以便相关事宜的联系。
(4)凡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人员,请于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凭报名者身份证,到菏泽市定陶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人力资源科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考一科,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医药卫生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系统解剖学、诊断学、内科学、药理学及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道德的基本要求等,占30%;专业知识部分按医疗、护理、两类分别命题,占70%。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以上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均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dtrmyy.cn/)发布。
(2)2021年6月4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菏泽市定陶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人力资源科领取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的人员应交纳面试费,收费标准参照鲁价费发〔2006〕85号文件执行,每人收费70元。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所报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素质。聘请相关专家担任评委。
(5)面试顺序实行现场抽签确定,面试在半天结束时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结合招聘岗位计划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取得卫生专业相应执业资格早、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菏泽市定陶区人民医院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菏泽市定陶区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区委编办、区人社、区卫健、区财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菏泽市定陶区人民医院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间,聘用人员享受财政补贴事业人员同等工资福利等待遇。
护理B、护理C、康复治疗、院前急救岗位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深入实施的若干政策》规定,对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满3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购买首套自住用房的,由区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为所引进的人才在落户、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就医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七、其他
2021年菏泽市定陶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由菏泽市定陶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dtrmyy.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菏泽市定陶区人民医院网站,及时查看相关信息公告。
咨询电话:0530-2257200
监督电话:0530-2250068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医院
(菏泽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1年5月11日
附件1:2021年菏泽市定陶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定陶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