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招募特聘农技员的通知
各镇街办事处:
为进一步创新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制,补齐科技进村入户短板,培养一支精准服务农业产业需求、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带领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服务力量,为促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和技术保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和我区农业发展需要,经菏泽市牡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于今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从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及高素质农民培育优秀毕业生中招募一批特聘农技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为人诚实,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热爱农技推广事业,有奉献精神,有责任心,协调能力强。
3.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在当地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三)岗位条件
1.特聘农技员应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2.特聘对象:(一)农业乡土专家;(二)农业种养能手;(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中高级职业农民。应届大学毕业生、农业系统体制内的在岗人员,不纳入招募范围。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特长,年龄在55岁以下,懂电脑和手机APP操作。
(四)工作任务
1.为本镇街农业主导产业和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咨询,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
2.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提供技术帮扶。联系有关专家,配合基层农技人员、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对有发展需求群体开展技能培训和技术帮助,提高其科学种植水平。
3.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五)招募程序
特聘农技员招募遴选要按照个人申请、镇街推荐、研究公示、技能考核、专家评选等程序进行。
凡有意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所在镇街农业主管部门报名,并填写《特聘农技员申报表》。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镇街农业部门初审合格后将推荐名单报请牡丹区农技推广中心审核备案。每镇街推荐人数原则上掌握在2-3人。
(六)技能考核
由区农业农村局抽调人员组成专家组对参选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和综合技能考核,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初录人员并进行初录公示。
(七)确定人选
初录公示期满后,且无异议的,确定正式的特聘人员。
(八)签订服务合同
聘用为我区农技推广特聘农技员的,由区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年度聘用服务合同,并颁发特聘证书。合同期限原则上为1年,服务期满,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九)工资待遇
招募的每名特聘农技员岗位补助标准为1.2万元/年(具体以聘用合同为准),特聘农技员的服务费用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中列支,聘用期满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特聘农技员不列入我区农技推广机构在编人员管理,不享受在编农技人员其他福利待遇。
(十)特聘农技员管理办法
由用人单位对特聘人员制定管理办法。采取量化打分、实地测评及成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及时解除服务合同。综合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并在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十一)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30-3625970
菏泽市牡丹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