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学院政法学院2021年人才招聘简章
一、学校简介
菏泽学院是菏泽市唯一的省市共建、以省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1949年建校,2004年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建校70多年来,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16万余名合格毕业生,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省委、省政府《关于突破菏泽、鲁西崛起的若干意见》(鲁发〔2018〕39号)提出,“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支持菏泽学院筹建菏泽大学”,“支持菏泽学院创建大学科技园”。菏泽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区域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菏发〔2017〕17号)指出:“要稳步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推动菏泽学院筹建菏泽大学工作,集中打造大学城科教集聚区。”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全校师生共同努力下,菏泽学院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二、引进范围
(一)第一层次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同类国(境)外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
(二)第二层次人才
一般为55周岁以下。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负责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的学科带头人;863项目、97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重点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首席专家等。
(三)第三层次人才
一般为55周岁以下。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山东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教授(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万人计划”第一层次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或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负责人;其他省市相当层次人才等。
(四)第四层次人才
一般为5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先进水平的能力。
(五)应用型人才
一般为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两年以上企业生产、建设、管理等一线工作经历,能指导本专业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双师型”人才。
(六)高水平团队
围绕学校重点学科、特色专业、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或学校跨学科平台、专业群建设引进高水平团队。
(七)特聘教授(专家)
一般为55周岁以下。主要包括高层次专家、高水平团队带头人、高级应用型人才、国(境)外大学(科研机构)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或符合学校学科(专业)需要的其他高水平国内外专家学者等。
(八)博士
一般为45周岁以下,服务期8年。分为A类、B类、C类。
1.A类博士:符合《菏泽学院A类博士认定标准》的博士。
2.B类博士:所学专业符合我校需求,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和较大发展潜力。
3.C类博士:深化校城融合,实施人才共享,与企业联合引进博士,由学校与企业协商确定待遇发放、职称晋升、保险缴纳和考核管理等。
单位 |
学科、专业 |
学历学位 |
研究方向 |
岗位类型 |
专业技术职务 |
政法学院 |
哲学、理论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
博士研究生 |
教师 |
||
公共管理、应用经济学 |
博士研究生 |
教师 |
|||
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教师 |
三、引进待遇
(一)全职引进待遇。安家费于签订学校聘用协议后发放;实行年薪制的根据年薪数额按月发放(单位:万元)。
项目 类型 |
安家费 |
年薪 |
科研启动经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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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学科 |
非实验学科 |
|||||
高层次专家 |
第一层次 |
200 |
200 |
1000 |
500 |
配偶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调入我校工作;其他情形按政策协商解决。 |
第二层次 |
100 |
150 |
800 |
300 |
||
第三层次 |
80 |
100 |
500 |
200 |
||
第四层次 |
70 |
/ |
100 |
80 |
||
博士研究生 |
A类 |
70 |
/ |
20 |
10 |
配偶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其他情形按政策协商处理。 |
B类 |
60 |
/ |
10 |
5 |
||
C类 |
/ |
/ |
/ |
/ |
根据政策由校企协商确定相关待遇。 |
注:学校为全职引进的博士提供周转房,可居住1年,居住期间免收房租。
(二)柔性引进待遇。柔性引进待遇根据来校工作时间和约定的工作任务目标确定。
(三)高水平团队带头人及成员除按照学校政策享受相应待遇外,学校还可根据团队工作需要,提供相应科研平台、仪器设备等。
(四)与我校共同申报国家和省各类研究项目,或参加我校人才工程评选的,按照菏泽学院相关政策享受同等待遇。
四、联系方式
应聘者请填写《菏泽学院2021年引进人才报名表》,连同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发送至菏泽学院人事处及需求单位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单位及岗位+应聘专业+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姓名”。如:“政法学院学院教师+法学+博士研究生+**大学刑法学+杨**”。
学校联系人:张金凤 佀君淑
联系电话:0530-5668661、5525942
电子邮箱:hzxyrczp@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菏泽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74015
政法学院联系人:杨冬云
联系电话:0530-5668870
电子邮箱:ydyhz@126.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菏泽学院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