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司法局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菏泽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等规定,现面向单县社会各界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
2、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能力;
3、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监督职责;
4、品行良好,无受刑事处罚和其他不良记录;
5、在单县区域长期工作、生活。
二、选聘范围
单县范围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闻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及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士等。
三、监督员职责
1、监督本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参与本县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案件听证等活动。
3、在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中,发现有违法或明显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提出监督意见建议;收集并向县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反应群众对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4、办理县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四、选聘方式
1、通过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社会公开招聘。
2、县人大、县政协,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有关单位推荐。
3、县司法局向符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任条件的人士发出定向邀请。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至3月1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填写《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见附件)填写有关情况后,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
(二)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由司法局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考试,综合整体情况择优选聘。
(三)公示
拟聘人选在单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五天。
(四)聘任
县司法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颁发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书。
(五)公布
在单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0-4650276
电子邮箱:sxzffzb@hz.shandong.cn
地 址:单县仟山大厦910室
单县司法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