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技师学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按照《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暂行办法》(济人社发[2014]36号)的相关规定,报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现将济宁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27日以后出生),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要求。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9:00-4月29日16: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济宁市技师学院网站(www.jnjsxy.com)主页“济宁市技师学院急需紧缺双师型教师招聘入口”。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实名签署《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信息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报名时限内,缴纳专业考试(笔试)和操作技能测试考务费,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完成后,请于2015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在职人员下载打印《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济宁市技师学院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审查内容包括: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是否符合回避条件等。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5月19日上午9点-下午4点
地点:济宁市崇文大道3166号济宁市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综合楼919房间)。
市内乘坐39路、66、69路公交车,济宁技师学院站下车即可。
联系电话:0537-2346964
应聘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5年4月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非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岗位条件需要的有关材料等。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考试范围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笔试)、操作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专业考试成绩×30%+操作技能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专业考试成绩、操作技能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时间:2015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
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2、操作技能考试
操作技能考试时间:2015年5月12日下午14:00-17:00
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操作技能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践动手能力。操作技能测试: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测试车工(数控车工)或钳工技能,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气技术教育)测试维修电工技能、电子信息工程(应用电子技术教育)测试无线电调试工技能,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汽车服务工程)测试汽车维修工技能。
专业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结束后,面试人选依据专业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依次确定。专业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15年5月21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试讲(15分钟)。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教学技能、专业知识水平,教职工形象仪表等基本素质。试讲指定教材和章节,同一专业测试相同内容。现场提供教材,备课3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采用百分制计分,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
面试答辩(5分钟)。采取试讲结束后当场由考官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采用百分制计分,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排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专业考试成绩也相同,按操作技能考试成绩确定,如专业考试、操作技能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确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人选由我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为合格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为不合格: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 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人员。
七、公示聘用
根据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学院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其他
报名咨询电话: 0537-2346964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 0537-2967955
学院监察室 0537-2365840
济宁市技师学院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