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招聘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发展及工作需要,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辖区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高新区交警警务辅助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政治素质优良,品行端正;
(二)具有济宁市常住人口户籍 ;
(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3月11日);
(四)身体健康,仪表体态端正,无残疾、无纹身,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体重不低于50kg;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体重不低于45kg;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自愿从事道路交通安全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3月11日13:00-3月15日13:00
报名网址:济宁高新区人才联盟网站(http://www.jnhn551.com)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注册个人账号、如实完整填写应聘信息、申请应聘岗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均采用面试形式。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并关注报考网站及填报邮箱。
五、体能测评
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六、资格审查、政审、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将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政审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的规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报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对全面考核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高新区交警大队工作。正式聘用人员缴纳五险,月基本工资1600元(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绩效工资平均600元/月,月应发工资不低于济宁市最低工资标准。
八、咨询电话
未尽事宜请联系。
报名咨询:0537-3255915
工作咨询:0537-2939359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7:00)
山东圣邦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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