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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梁山县社会经济调查队招收见习毕业生3人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0-03-26 来源:梁山县人民政府
梁山县社会经济调查队招收见习毕业生公告
根据《济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济人社发〔2018〕13号)和《关于组织实施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济人社发〔2019〕26号)文件规定,因开展全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需要,梁山县社会经济调查队拟招收3名见习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毕业生资格条件
1、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三年内)离校未就业济宁生源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济宁户籍未就业或失业青年。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见习岗位条件要求。
2、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有较强文字功底的、有良好的沟通、表达、交流能力的优先考虑录用。
二、见习招收计划
见习岗位 |
专业名称 |
见习人数 |
学历 |
备注 |
工作人员 |
不限 |
3 |
大专及以上 |
三、报名程序
1、符合招收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下载填写《梁山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于2020年4月10日前将报名表发送邮箱:370832tjj@sina.com
联 系 人:郑晓琳 陈淑娟
咨询电话:0537-7366716、7366726
2、资格审查。见习单位将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统一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见习条件的,用人单位适时组织参加笔试或面试。
3、见习人员确定后,见习单位和见习毕业生签订《梁山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鉴证。
四、见习期间待遇
1、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按月发放不低于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的生活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食宿自理。
2、见习期间,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见习单位同意并报人社部门核准后,中止见习协议,不再享受见习人员待遇。
3、见习毕业生见习期间允许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或其他应聘活动。
五、见习期满后的有关问题
1、见习单位负责对见习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对见习期满的毕业生进行见习期满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毕业生的依据之一,考核材料装入本人档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见习人员的政治思想和日常工作意见、工作业绩等。
2.高校毕业生只能见习一次,不得重复见习。
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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