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聘简章
为夯实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基础,促进我县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济政办字〔2019〕54号)的要求,我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劳务派遣制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
专职村级动物防疫员,共28人。
二、范围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和党政纪律处分;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畜牧兽医服务工作;
(三)能够熟练掌握基本动物防疫技能,并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听力正常,口齿清楚,无色盲,无传染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户籍要求:1、鱼台户籍;2、配偶为鱼台籍;3、鱼台县常住人口。
(八)已经正式就业的,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九)总成绩相同的条件下,畜牧兽医专业优先录用、其次按照笔试成绩优先录取。
(十)我县各单位正在使用的尚在合同期内的劳务派遣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8月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济宁市华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湖凌三路大桥北堤西300米)。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配偶为鱼台籍须同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鱼台县常住人口须同时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工作派遣手续、劳动合同、单位工资台帐(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等体现工作经历的材料;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5张;
4、下载填写完备后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场初审合格的,交纳报名考务费80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包括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动物防疫基础知识、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济政办字〔2019〕54号)相关内容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3、应聘人数如超过计划数的2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人数如达不到计划数的2倍,所有人员均参加面试。
4、面试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言谈举止、仪表气质、动物防疫技能实际操作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五、体检和政审
1、根据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政审要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济宁市华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派遣到所在单位相应岗位,并发放工资,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聘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将其退回济宁市华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七、待遇
每月工资标准1550元,(工资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含生育险)、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咨询电话:0537-6467169(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济宁市华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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