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选聘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为扩大行政执法监督的社会参与度和覆盖面,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金乡县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选聘工作方案》,现就公开选聘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在全县范围内选聘60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
二、报名条件
(一)选聘范围
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业者、商业协会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非行政执法人员)、社区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
(二)选聘条件
1.年龄在22-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3.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敢于反映真实情况和提出批评意见;
4.具备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能客观公正地配合县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5日—2021年1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登录金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金乡县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申请表》(附件),填表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同报送金乡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邮箱:jxxxzzfjdj@163.com)。地点:县城东城区青年路与金珠路交叉路口西北角(金乡县“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四楼406室)。
五、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1.《金乡县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申请表》一式两份;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一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三张。
六、审核、聘任
由金乡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组织人员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拟定初选人员名单,在金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由金乡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告,颁发聘书,发放《金乡县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证》,聘期两年。
七、工作职责
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在金乡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指导下协助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一)宣传行政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相关政策;
(二)向金乡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反映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提出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的监督建议;
(三)应邀参加金乡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活动;
(四)按要求参加金乡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组织的相关会议;
(五)参加其他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八、工作纪律
(一)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不得以权谋私或者妨碍行政机关正常的公务活动,不得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得以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名义参加与履行职责无关的社会活动;
(四)正确使用《金乡县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证》,不得转借或者用于非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条款。
联系人:江伟 朱娅 联系电话:8726778
金乡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