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梁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前期有工作人员辞职,为提升服务质量,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数量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4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用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具有梁山县常住户口;
(三)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精准扶贫对象优先;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四)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重点是劳动年龄内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女性四十五岁以上、男性五十五岁以上)。
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一年内接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或职业介绍服务三次以上(服务记录应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仍未能实现就业的,可以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设置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2、在2019年、2020年、2021年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已经享受期满(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不在本次招用范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1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梁山县新城区忠义路为民服务中心新大厅三楼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下载并提前填写《2021年梁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济宁市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表》(附件3)。附件3填写完整后须先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四)报名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用工作全过程。凡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用简章要求的,一律取消招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
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采取笔试面试适当形式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依序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同一群体人员的,依序按照家庭(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优先)、登记失业时间(登记失业早的优先)。
五、体检和招用
按招用计划数进行等额体检。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参加体检的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负担。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并在山东公共招聘网、梁山政府网公示3天,无异议的办理招用手续。
六、招用与待遇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招用人员确定岗位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书,试用期1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5年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用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用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考选过程中,对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梁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322876、监督电话:7321726
梁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0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2021年梁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中心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梁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