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15名专职财务人员
为优化职责分工,提升基层单位财务管理效能,济宁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财务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数量
定向招聘15名专职财务人员。
二、任职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具备《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军队陆勤人员职业健康条件;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5.国家行政教育机关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会计、会计学、财务会计、财会、财务管理相关专业,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同等条件下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消防救援人员优先;
6.遵守《会计法》和其他国家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熟悉《政府会计制度》及相关财经法规知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资待遇保障及管理
1.工资待遇:3000-5500元/月。
2统一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四、报考程序
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1年 6月16日至2021年6月22日
报名时,需要提交个人学历学位证明、户籍证明、报名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kJqkmYGalmnidci2OQieA提取码:9921。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和其他证书资料。
相关纸质件交联系人,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互联网邮箱:jnxfcwk@163.com。
各县市区联系人:
初选
择优选取23名人员参加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统一笔试,考试地点为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训保支队(济南)。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
体检
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政审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同步了解考察对象的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对于政审结果达不到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政审等结果,在“济宁消防”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入职培训及录用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入职培训地点在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训保支队(济南),时间为30天,主要培训队列、体能、保密教育和消防救援队伍财务管理规定等内容,培训采取全程淘汰制,培训结束后组织结业考核,结业考核合格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人员分配和试用
对培训合格人员进行分配,原则上按报名意向地分配。外聘财务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上岗前与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特别提示
1、现场报名时,请报名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防护,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等工作。
2、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3、招录对象要确保电话畅通,注意接收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招录对象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承担。
4、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承诺推荐报名、确保招录为形式的有偿服务均与招录方无关。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6、在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体检、体能素质测试、心理健康测试、政审等,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济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