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梁山县公开招聘临时性下岗失业人员短期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第一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职责工作要求,根据《梁山县安置临时性下岗失业人员短期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下岗失业人员短期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招聘临时性下岗失业人员短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涉及梁山街道办事处和水泊街道办事处,各50个岗位。具体岗位和要求见附件1《2022年梁山县临时性下岗失业人员短期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第一批)》。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具有梁山县户籍;
(四)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五)招聘对象为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因所在企业经营困难2022年以来由就业转临时性下岗或失业年龄在25-55周岁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期满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扶持政策的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且目前在岗的人员;
3、通过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4、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5、已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6 日-6月2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见附件1《2022年梁山县临时性下岗失业人员短期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材料: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两份),户口本(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两份),银行发放工资回单(盖原单位公章)、劳动合同(盖原单位公章)、参保记录,用人单位证明(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提出报名申请,填写《梁山县临时性下岗失业人员短期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审核公示。乡镇(街道)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根据报名人员多少可以采用考试或面试的形式,择优录用。初审合格的由乡镇(街道)联合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县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批。确定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审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乡镇(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临时性下岗失业人员短期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每周岗位补贴300元(非全日制岗位),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梁山街道办事处和水泊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请详见招聘计划表
监督电话:7368552
附件1:2022年梁山县临时性下岗失业人员短期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梁山县临时性下岗失业人员短期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docx
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