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石门山镇2022年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第5批)
按照《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阜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字〔2022〕3号)和《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阜市财政局、曲阜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曲阜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曲人社发〔2022〕6号)文件和上级有关精神,为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20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3、残联等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村残疾人;
4、农村45-65周岁大龄人员。
二、招聘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见附件)。
三、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
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1日
2、报名地点:申请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到岗位所在村(社区)报名。
3、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村(社区)、镇(街道)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
②《曲阜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3份;
③有关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脱贫仍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供有关证明、低收入人口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等。)
(二)民主评议
城乡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村(社区)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三)初审公示
1、村(社区)对确定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镇(街道)负责对村(社区)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确认无误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审核备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对镇(街道)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五)协议签订
城乡公益性岗位签订劳务协议,签订劳务协议的期限为3年,协议规定的试用期按岗位要求制定。
城乡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
(二)为保证应聘人员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入报名地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咨询电话 :0537-4593275
曲阜市石门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