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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务员考试
2023年济宁梁山县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27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23-07-21      来源:梁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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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梁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梁山县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前(2023年7月26日)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最迟于考察或体检阶段出具并提供。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我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27名(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介绍信见附件3)。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9:00-7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26日11:00-7月30日16:00
 
  报名地点:梁山政府网(http://www.liangsha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7月30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7月26日11:00-7月30日16:00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7月26日11:00-7月31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及时下载打印《2023年梁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7月30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lsxrmyyrsk@163.com,并拨打电话0537-7306533或15206726638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不再调剂。急需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二代身份证;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已取得毕业证的提交毕业证及学位证书,未取得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合同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聘用合同)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26日之前取得);
 
  4.《2023年梁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应聘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6.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
 
  7.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介绍信》;
 
  8.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10.岗位条件需要的有关材料等。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初审结束后,汇总审核情况,向社会统一公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暂定2023年8月9日9:00-8月12日9:00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包括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医德医风,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中医二类分别命题。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者,全部进入面试。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工作由梁山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健局发放《梁山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梁山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聘用期间,不办理辞职(聘)、解聘、借调和调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为县级公立医院总量控制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机构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备案,按照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凡考生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和诚信档案库。
 
  七、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坚持招聘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次招聘工作由梁山县人民医院在梁山县卫生健康局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本《简章》由梁山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应聘政策咨询电话:0537-7306533;15206726638。监督电话:0537-7322703。
 
 
 
 
  梁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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